第一章 魂穿喽

2018-11-12 作者: 菜果煎饼
第一章 魂穿喽

嘭,嘭,嘭

王阳狠狠得捶打着自己的脑袋。

“靠,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阳一边捶打一边蜷缩成团,翻着白眼在床上滚动着。

自从两月前被一个骑共享单车的妹子撞了一次后,王阳就时不时的头疼。

开始时,还只是些许的疼痛,他也没当回事。

可这一月来,疼痛愈加剧烈。

他忍不住心中怀疑,自己莫不是得了什么病。

两星期前,他终是忍不住疼痛,去医院检查了一番。

结果,医生却告诉他年轻人要注意好好休息,不要经常熬夜,玩手机什么的。然后给他开了不少安神补脑的药。

显然,这不是王阳需要的结果。

尤其是痛楚越来越大的情况下。

之后,王阳跑遍了江州不少的医院。

得到的结果,却大同小异,只是多了一盒盒真贵的药品。

这般下来,王阳也只能一边吃着药,一边忍受着时不时发作的头痛病。

头越来越疼,王阳也痛的停下了锤打脑袋,只是双手抱头,缩成一团。

这般不知过了多久,疼痛渐渐消退起来。

就在王阳以为,如同往常一般,这次的阵痛即将结束时。

一道洪钟大吕般的巨响,忽然响起。

恍然间,王阳仿佛看见了一座通天彻地,闪着耀眼白光的青铜古钟。

伴着巨响,一道震荡随之而来,他陷入了一片黑暗。

.....................

“唔,我这是怎么了,我这是在哪?”

王阳迷迷糊糊地嘀咕着,睁开了眼睛。

敷一睁眼,他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破烂流丢的木屋,四壁透风,屋顶上的茅草,更是破了个大洞。

洞外,正下着雨,豆大的雨点,透过大洞落入屋中,一滴一滴地打在地上的积水潭中。

“我,我这是穿越了。”王阳看着眼前一双瘦弱的手,疑惑中带着肯定的自语道。

王阳又看了看身上的衣服,一件洗的发白的灰布衣衫,他身上还盖着一床被子,被子有些粗糙,想来他穿越的这个身份有些困顿。

“啊,痛,穿越了还不放过我!”

忽然,王阳脑袋又疼了起来,这让他一下子想起了刚刚发生的事儿。

疼,晕死,穿越。

只是,这次的疼痛却不同往日,伴随着疼痛而来的,是一股股庞大的信息流。

半响,王阳平静下来,他已经明白了自己两月间头疼和现下穿越的原因。

“难怪,之前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原来是进了脑子。”王阳自语道。

王阳是个孤儿,每个孤儿都有个父母抛弃他时的信物,王阳的信物,就是一个小铃铛,或者说小钟。

此后二十年,王阳一直将它挂在脖子上,一直到两个月前,那次车祸,小钟偶然咯进了他胸口的心尖肉,吸收了他的心头血,才开启了它的认主程序。

法宝认主,也就是修士祭炼法宝的过程,都是以元神之力融合。

王阳显然没有什么元神之力,因而,小钟就只能与他的灵魂融合了。

这也导致他头痛了两个多月。

一直到两个月后,王阳的灵魂初步与小钟融合,终于初步激活了小钟的能力,扭转时空。

他也知道了小钟的名字,鸿蒙钟。

鸿蒙钟,传自鸿蒙界,威能无限,拥有镇压“鸿蒙世界”之威、扭转“诸天时空”之力、演变“大道玄机”之功、炼化“地水火风”之能。

王阳和鸿蒙钟两个月的融灵,虽然最终也只是初步融合,但鸿蒙钟毕竟是无上至宝,只是初步激活能力,就耗尽了他所有的灵魂能量,因此,鸿蒙钟就带着王阳最后的一点灵性,穿越虚空,重生到了这身上。

“名字倒不用改了。”王阳一边检查着新身体的零件是否完好,一边庆幸道。

囫囵吞枣地吸收了此身的记忆,王阳对如今的处境,也有了个大概。

这人的名字,也叫王阳,年15岁,是川西大竹县金鸡乡大巴村人,家境贫寒,祖上世代耕作,父母早亡,孑然一身。

“1944年?还以为是古代,竟然是这个年代。”

就在王阳不断深入此身记忆时,外面的雨渐渐停了,天上的乌云不知何时也消散一空,温暖的阳光从屋顶的破洞上倾泻下来,屋里也渐渐暖和了起来。

“王哥哥,王哥哥,你在家里吗?”忽然,外面传来一道稚嫩的童声。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灰色的短裤的小子,跑了进来。

“哦,是狗娃子啊。狗娃子,找哥哥有什么事吗?”王阳抬起头,对着小子笑道。

“哼,我不叫狗娃子,我叫徐翔。”小子傲娇道。

“好,徐翔,那徐翔找哥哥有事吗?”王阳摸了摸小子只有寸许头发的光头,笑呵呵道。

“爹爹叫你去我家一趟,我也不知道到底啥事?”徐翔躲开了王阳的摸头杀,说道。

“哦,是徐叔找我啊?好,我知道了,狗。徐翔,你先回去,我马上过来。”王阳一听,正经回道。

“知道了,你快点。”徐翔哼了一声,蹬蹬蹬地跑了。

狗娃子走后,王阳起了床,将被子叠好,就翻起衣柜子来,柜子里总共三件衣服,没一件完好的衣物,不是这儿破个洞就是那儿开了裆。

这年头,还真是穷啊!果然还是改革开放来的好,起码老百姓们能吃饱穿暖,还有点儿闲钱,可以娱乐一下。

感慨了会,王阳又将思绪扔回了当下。

衣服是没得换了,他也只能换了条干净的裤子,踩着布鞋,就出了门。

门外

青山远黛,白云东流。

暖暖的阳光融化着积雨水潭,间或吹来一阵凉凉的风,冷得王阳猛打了个机灵。

农田阡陌,溪水潺潺。不远处是竹山一片,翠绿的竹叶上,挂着点点晶莹的水珠,在金色的光芒下,熠熠生辉。

冷气一激,王阳赶紧走到阳光下,刚吸一口气,感受着满嘴的清香,惊赞道:“空气真好!”

走在泥土路上,几个背着锄头的叔伯正结着伴去田上耕做。

“王叔,李叔,赵伯,还出田呢!”一路上,王阳如同前身一般,热情地打着招呼。

“是啊,趁着雨后,田上湿润,叔们再去耕会。阳子,你身子好些了吗?你这孩子,啥都好,就是身子骨差了些!”王叔笑着关心道,“晚上,上叔家吃饭去,你家婶子都念叨好几遍了!”

“好嘞,小子记下了!”

..........

热络几句,与几人分别,又走了一会,王阳就看到了狗娃子家。

木屋黑瓦,四壁用不少的粗木抻着,门口的上方,还挂着一串串火红的辣椒。

比起他家,可要好上不少。

大门打开着,显然有人在家,“徐叔,我来了!”王阳叫唤了一声,就径直走了进去。

一进门,他就看到放大版的狗娃子:徐叔,正坐在凳子上喝着茶。

他的对面还坐了个长发的姑娘,姑娘上身穿着粉色的短袖旗袍,下身是粉色的长裙,脚上一双黑色的女士皮鞋,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俊秀白嫩的脸上,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正诧异地转头看着他,像极了这年头大户人家单纯的富家千金。

“徐叔,你家还有个地主亲戚啊?”

“少贫嘴,阿叔找你有正经事儿!你明天帮叔到城里打听打听,有没有哪个大户人家,在山上丢了千金小姐啥子!”徐叔斥了一声,严肃道。

“哦,原来是山里捡来的!”王阳点点头,表示知道,这年头,世道不太平,外有鬼子,内有匪患,死人都是常有的事。

“行,徐叔我知道了,赶明儿我就去县城打听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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