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0008 中华阁

2015-05-01 作者: 半枕红楼
第10章 0008 中华阁

秋去冬来春又至。

岁月匆匆,从来不会为一人一事停留哪怕一分一秒。

时至那场无声的离别,已然过去了数月。

他,最终还是走了,被英雄剑抗拒的当夜便不辞而别。

其实以无名的大气,加上剑晨从旁规劝,如果霍惊觉再坚持下去,并非没有拜入其门下的机会,可惜命中注定缘分使然。

“缘”之为物,作弄苍生,总叫人不愿相见的人狭路相逢,愿意相见的人又偏偏生离死别。正因如此,不同的人被不同的缘所牵引而走在一起,总会得出不同的“果”。

就以霍惊觉而言,他与西门吹雪,黑白对立。

与无名,难成师徒。

与生父步渊亭,缘如纸薄。

与生母玉浓,情恨难辨。

与霍步天……

恩深,缘浅!

算来算去,他竟与所有人皆无缘!

命运仿佛一直在作弄于他,让他遇到霍步天,却又让霍步天惨死眼前;让他遇到了无名,却又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再度催他离开,踏上他命中注定要走的那条险路。

没有人会知道,那个注定孤苦一生的少年已经加入了天下会,‘霍惊觉’这个名字从此消失,武林中多了一个叫“步惊云”的不哭死神!

匆匆数月已过,又是岁末欢庆之时。

就在昔日霍家庄脚下的乐阳小镇上,家家户户都在庆贺春节,孩子们正穿着新衣,大呼小叫地追逐嬉戏,大人们也在欢欢喜喜地包着饺子,每家每户,喜气洋洋,就连平日里闲闲散散的中华阁,今日也是热闹了起来。

“中华阁”是一间酒楼的名字,只听名字还是觉得有些气派,但事实却和市面上其它的酒肆一样平凡无奇,平凡无奇的装修,平凡无奇的菜式,唯一让人值得念叨几句的大概只有数月前店里突然多出来的那个金发青年。

那是个相当出彩的少年,听伙计们说似乎是老板的远房亲戚不久前来投奔,这时节江湖动荡,加之天灾不断,许多百姓流离失所食不果腹。

乐阳虽小,却也是十里八乡中难得的富镇,昔日有霍家坐镇,无人敢来惹事,现下更是归在了天下会的实力范围之内,百姓生活更是安定,前来寻亲投靠的也是屡见不鲜,不过,要是前来投亲的是个金发夷人就不得不惹人眼光了!

现今正是大明朝,百余年前明太祖朱元璋驱除鞑虏恢复汉人正统,明前期,经过太祖皇帝的洪武之治,国力发展迅速,到了成祖时期,国力强盛,威服四方,更是出现了难得的永乐盛世。

永乐三年,三宝太监郑和奉成祖之命,从南京龙江港起航,经太仓出海,偕王景弘率近三万人第一次下西洋,打开了大明朝的万里海疆,从此,汉人才对那些金发碧眼的异族之人有了足够的了解,不再视为妖物。

西方人种身材高挑,兼之肤白赛雪、眉目精致,很是对一些达官贵人的口味,自元朝分崩离析,不少色目人就沦落为奴,显贵都以白奴为身份的象征,王公贵族竞相攀比。

一个金发夷人的价值,不压于等重的白银,而兼具金发碧眼特征的白奴,更是王侯将相才配拥有的稀有种。

常言道:财惑人心。

像西门这样特殊的存在,一旦行走于世,在一些有心人的眼里,无异于在闹事逛街的银娃娃,由此也是引起了一些事端。

故事发生在数月之前,开场的原因并非让人愉快,起因是乐阳镇某个员外家的公子在路上恰巧碰到了刚到镇上的无名一行。

那员外公子一见西门,非说他是自己所养的白奴,西门对此自是不屑理睬,无名乃是当世大侠,更加不会对这种小角色出手,一行的剑晨却是小小的出了下风头,三拳两脚就将几个恶奴连同他们的主子一同踹进了路边的水沟。

这员外公子平日里眠花宿柳,自诩浊世公子,倒也不是十恶不赦。

其实这等酒囊饭袋在哪个朝代也不缺,最后莫不是自认为被社会所伤郁郁不得志,好一点儿或许能成一落魄诗人,留下几句疑似忧国忧民的佳句,资质略差的就只能败尽家财,沦落街头。

被小小的教训了一下,那员外公子大概也是知道了这中华阁的老板不太好惹,灰溜溜地举家跑了个干净。

于是乎十里八乡都知道这小小的中华阁里竟来了个了不得的金发夷人,连带着此间的生意都好了许多,可惜数月时光已逝,那谣传的金发夷人却是从未露面,难免叫人叹息,却又发作不得。

这中华阁看似普通,但事实上幕后的老板正是无名,而且这中华阁里上至计铢掐钱的掌柜,下至跑堂洗马的伙计,就连那常年躲在厨房里的伙夫,都曾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

适逢乱世,武林中尔虞我诈,这些人或是厌倦了打打杀杀的武林生活,或是被逼无路可走,却在机缘之下遇到无名,一个个也随他归隐。

所谓大隐隐于市,任谁也想不到那位传闻已死的武林神话竟会在小小的乐阳镇开了一间小酒楼,想不到昔日刀口舔血的豪侠们也能忍受得了这种穷苦的生活。

适逢年关,中华阁也没了过往的客人,中华阁本就不是为了赚钱而开的地方,武人豪爽,自然不会为了迎合客人的喜好,办什么酸倒牙的庆余鉴诗会,这样的佳节,兄弟们齐聚一堂,大碗喝酒大块儿吃肉才是正道。

“小三子把灯挂得高些,大伙儿也加把劲,赶紧扫净了地把桌子并并,难得老丁今日有兴致,让大家打打牙祭。”

“丁厨子这厮终于开窍了,说什么‘平淡是福’硬是让老子吃了半年的烂菜叶子,差点儿都把老子给饿瘦了!”平日里伺候马厩的伙计大福,一副身板能当墙使,现在正坐在墙角擦着烛台,这话一出,满堂都是大笑之声。

大福话音刚落,一把菜板子大小的黑刀“咔嚓”一声钉在他裤裆下面,“嫌难吃去马厩里跟牲口一块儿啃草料去,老子还懒得伺候呢!”

刀风激得门帘儿一掀,顿时一股肉香弥漫了整个中华阁,众人皆是一脸陶醉之色。

“哎呦,这肉香可勾死人了,只是有好菜,丁掌柜你看这酒?”

丁算天微微一笑,“罢了罢了,一年难得几回,索性老板不在,今日就解了酒禁,窖里还有几坛凤小姐送来的好酒,兄弟们今日分了就是。”

那伙计顿时一脸苦色,“好个抠货,凤小姐的‘女儿红’谁敢贪口,被他知道了,怕不得当场给扒了皮?”

众人又是哄堂大笑,那大福颤颤巍巍地将钉在胯下的黑刀给拔了出来,“凤小姐的‘女儿红’是喝不得,老花给晨少爷酿的那些坛‘状元红’应该是恰到好处,虽然不是陈酿,新酿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你小子净是歪心思!不过想来晨少爷也用不上这个,咱老板的徒弟哪有去卖酸文的道理?”

“呸!你小子懂个屁,叫小先生知道了,少不得又是一顿胖揍。”

“胡说八道,小先生何时揍过我?”

“……”

吵吵闹闹,这就是平日里中华阁的日常。

而此时被人惦记的西门正跟随无名远赴千里之外,随行的自然少不了剑晨,先是坐了四五日的马车,时值腊月天寒地冻,等到马也走不动了,三人就开始用轻功赶路,越往北行风雪越大。

以三人的脚力,竟是走了十数日,所到的地方净是白雪皑皑。西门随无名习剑也有一段时间,加之本身就有一股柔和温暖的能量充斥在骨血之中,这几月下来身体越发轻健,赶起路来虽然不如无名那般闲庭信步,却已经能够跟得上无名的步伐,而剑晨每天都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动不动就要无名背着赶路。

不过也怪不得剑晨,毕竟上午一口气狂奔近百里路,对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来说也确实是极大的负担,至于西门,却是另类中的另类。

这日,已近正午饭时,三人竟在这深山之中碰到一个小村,无名却未停下赶路的脚步在此休息,又是奔行了数里,三人来到一片雪岭脚下。

“师兄,不赶路了吗?”

“就到这里罢。”

西门听了一愣,就这里?

环顾四周,这里是一片山林人迹罕至,也不知是不是终年积雪的原因,树木皆是长得不甚高,放眼望去,山体一面的断崖倒是十分壮观。

无名并没有解答他的疑惑,也不顾地上积雪潮湿,摆开长衫席地而坐拉开了他手中的二胡。

一段凄凉的曲子响起,在山林悬崖间回荡,那是道不尽哀愁的《孤星独吟》,曲声一起,已然叫人黯然涕下。

“师叔不用奇怪,师父每年都要来这儿拉上一阵二胡。”剑晨解释道,但是要问其中原因,剑晨也是一无所知。

这里难道是有什么特殊意义?

西门好奇地将感知范围扩散开,很快他发觉到异样,这雪岭之上竟然有人!

虽然相隔太远,西门并不能很清楚的把握,但那确实是一群颇有些修为的武林人,只是不知为何待在这冰封的荒山之上。

难道师兄来这里就是为了拉上一曲二胡给他们听?

还是只为“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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