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神医大人请吃饭

2个月前 作者: 灼华R公子
第104章 神医大人请吃饭

第104章 神医大人请吃饭

青衣少年双眼一红,对着墨风华就是一阵跪拜,“神医大人,三年前多谢你的救命之恩,萧疏在此给神医大人磕头了!”

神医大人一愣,随即想起来,“你是萧疏?可你不是在洛城吗?”洛城是卫国北疆边境的一个小城镇,三年前墨风华随同赫连晔征战北疆,闲来无事他就四处行走,便遇到了萧疏。

彼时的萧疏可怜极了,父母皆被天狼族凶恶的靶弹杀害,一双腿几乎被打断,他同情心泛滥,出手救了萧疏。

“洛城已经没有我的家,我父母都已经死了,我之所以千里迢迢来到槐京,就是为了寻找神医大人,做牛做马来报恩。”青衣少年不由得流下眼泪,诚恳的看着墨风华。

神医大人皱了眉头,他流过许多人,也有许多人感激他,给他不少银钱,但像萧疏这样不远万里,孤身一人来寻找他的人却从未有过。

然而,那酒楼老板却突然开了口,“神医大人万万不可啊!这臭小子就是个小偷,偷了我的鸡和鱼还想跑。您断然不可以相信他,他一定会有损您的名声!”

行人也一致点头,神医大人那么高尚的人,与萧疏这样的小偷待在一起,那可真是萧疏有损了墨风华的名声。

“小姐,你怎么看?”燕子问道,崇拜地的看向墨风华,墨风华以前也同样救过她,她不住的感叹,“神医大人真是菩萨心肠,救苦救难。”

“嗯……”花厝听着燕子的话,想起墨风华无赖又自恋的样子,不住摇头,果然长一张颠倒众生的脸才是王道。

“我没有偷,真的没有!”萧疏急的眼泪都出来了,抓住墨风华的衣袖,“神医大人你相信我,我真的没有偷,我发誓,若是我萧疏偷……”

“不必了。”墨风华打断他的话,“我相信你没有偷东西。”

萧疏露出笑容,满怀期待,“那么神医大人,愿意收留我了?”

“不,我自由自在习惯了,你是个好孩子,还有很好的未来,不要跟了我埋没了自己。”墨风华拍了拍萧疏的肩膀,说来说去他只不过是一个不会赚钱的大夫,没有固定的居所。

他住在晔王府,赫连晔每个月都会给他不少银子,但说起来都不是他赚的,他花钱如流水,挥霍起来堪比纨绔子弟,赫连晔虽然才来不说什么,但是久了他自己也会不好意思的。

萧疏很受伤,“你不相信我,是不是?”

他一路艰险,曾被盗贼骗光盘缠,只能一路乞讨才到了槐京城,人生地不熟的,只不过向酒楼老板讨要一个馒头,却不料被老板诬陷他偷鸡偷鱼,好不容易遇到了墨风华,墨风华又不愿意收留他。

“我不是不信你。”墨风华将一锭银子塞进萧疏手里,然后起身,“再过几个月,就是一年一度的科举考试了,你去参加吧!”

墨风华知道,萧疏其实是读过书的。他在洛城救治受伤人员时,自从救助了萧疏以后,萧疏就一直帮他的忙。

包扎,记药方,甚至治伤的草药他也认得,帮了墨风华不少的忙。尤其写的一手好字,张狂又刚劲,墨风华相信,能写出那么好的字,在学问上定然有所造诣。

“神医大人,我……”萧疏愣愣看着那锭银子,眼神悲哀又充满期待,“我……我只想待在你的身边啊!我会一些简单的医术,我们家从前是做药材生意的,我很喜欢医术,你……你能够受我做徒弟吗?”

墨风华摇了摇头,沉默不语。

萧疏急了,诚恳说道,“我肯能吃苦,记忆力也不错,我想……像你一样,做个救死扶伤的医者。”

“我从不收徒弟。”墨风华说道,脸色漠然,“但是你既然想跟着我,便跟着罢!”

“嗯,谢谢神医大人!”萧疏盯着墨风华,原本死掉的心立刻复苏,只要墨风华不赶他走,他就还有机会!

墨风华终究是不忍心,他一身医术在旁人看来,的确是了不得的事,可在他自己看来,却肮脏得不行!

“走吧!”墨风华看了萧疏一眼,欲转身离开,却看见男装打扮的花厝。

他明显的有些局促,但又很好奇,“花……顾?你怎么在这里?”

他发现他只要想起花厝,内心边不能够平静。比如现在,内心的感觉是奇怪的,十分复杂,用语言根本无法形容。

他以为他到昆仑山住了一阵子,已经是心如止水了,却不曾想过,花厝一出现,他之前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花厝微笑着解释,“我出门找大夫,我的随从腿受伤了。”

“腿受伤了?”墨风华很疑惑,观察了燕子的腿,又见花厝面色也是一片苍白,隐隐约约觉得花厝出了大事,“没事吧?”

花厝简单回答道,“已经医治过了,没有大碍了。”

“已经是午时了,好快!”墨风华看了一眼天空,皱了眉头,“你们还没有用午膳对吧?萧疏也饿了,不如我请你们吃东西,可好?”

神医大人竟然如此大方,请自己吃饭,花厝表示很惊讶。但对于这种便宜,她想来秉持着不占白不占的原则,又想起燕子似乎对于墨风华有种特殊的感情,因而十分自在的就同意了。

这里离望江楼不是很远,虽然这里也有其他的酒楼,比喻说最大的就是福满楼,但因为萧疏的关系,四人一致决定还是去望江楼更好。

不多时,四人就走到了望江楼,可能是墨风华经常光顾的原因,今日望江楼掌柜很好说话,没有作诗答对联也进去了。

他们上了二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这里既可以欣赏到美丽的浦罗江,又可以隔绝街市的喧嚣,这十分不错。

而燕子崇拜地看了一眼墨风华,又崇拜地看了一眼花厝,觉得自家小姐好厉害,竟然与神医大人如此熟识,并且两人就这么站在一起,也是如此的相配。这么一想,燕子低下了头,她这么普通,连小姐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花厝见燕子如此,便拉着燕子向墨风华介绍,“他叫子岩,是我的随从。”花厝已经和燕子说过,穿男装在外面,一致用化名,谁让卫国有个不让女扮男装的破规矩,燕子就用的子岩。

大家周末快乐,么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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