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前 作者: 朱砂染血

程曦百般无聊地看着球场的少年们争夺篮球,拿起烟刚吸了一小口,就被呛得要死不活地咳嗽起来,心里骂着那兔崽子,胸前的那一拳真不轻……还没骂完呢,就看见一个手伸到自己的眼前,程曦当时还想,这手,这骨节,这青痉,这皮肤……

由于程曦是个手控癌症晚期,这就导致,足足有三分钟盯着人家的手看了,一边看一边在心里评价,完全忽略了人家手里的那一瓶矿泉水,直到看得实在太认真,来人终于有点尴尬了,开口:”同学,你没事吧?要不要水?”

这声音,这下好了,手还没看够,就又开始琢磨人家的声音了。

也不能怪程曦,毕竟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对好看的东西都不大有自制力,还有好听的声音。

闭眼躺着的程曦慢慢在嘴角扯出来一个笑,但眼角却滑出了一颗小小的泪,他想,自己当时的样子怎么那么蠢。

第一次见面,自己丑的不像祥子,人家沈邵,白色的衬衫比雪还白,牛仔裤下的腿长简直逆天,白色的运动鞋一尘不染,同样的衣服,怎么穿在不同的人身上差距那么大。

程曦继续梦着,他梦到沈邵用那骨节分明的手拿走自己手上的烟,然后在旁边的台阶上蹭灭,然后扔到垃圾桶,扶起自己说:”你这个伤得去医院处理一下。走吧,我带你去。”

程曦记得自己那一刻都忘了拒绝,就好像瞬间六神无主,只会跟着他走,现在想起来,程曦发现自己想不起当时沈邵的样子了,唯一记得清楚得就是他的手和声音,以及那略显漫不经心的眼神,在那个橘红的天空下,显得那么美好。

就在程曦昏昏欲睡的时候,敲门声不适宜得响起。

”咚咚咚……咚咚咚……”

来人有条不紊地敲着,不紧不慢,这样的敲门声放在平时肯定是要打满分的,但对于现在状态极为不佳的程曦来说,不亚于挑衅自己。

本打算敲着敲着他自己就走了,结果程曦发现这个人简直就是变态,足足有五分钟了,还再敲,程曦锤了一下床,带着满身杀气地走了出去打开了门,要是对方说不出来个一二三,就让他为今晚打扰自己付出代价。

”你有病啊?!”

”程先生,您好,有人让我把这个交给你。”来人丝毫不受他的影响,称得上尊敬地说完这句话,就将一个档案袋塞到程曦手里。

“再见,程先生,打扰了。”

程曦还没反应过来这一系列操作咋回事,来人就已经转身走了,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留下懵逼的程曦站在门口。

程曦有一瞬间感觉那个档案袋是沈邵给他的,但又觉得怎么可能,毕竟他都已经和别人结婚了。

本来已经把档案袋随手扔到了桌子上,拿着啤酒往过走时有鬼使神差地重新拿了起来,打开,发现里面有张银行卡,程曦脑子里有什么东西轰得一声炸开了,那张卡里的钱,是自己和沈邵打算买房子的钱。

他把这卡给我,是什么意思,是分手费吗?

”呵呵。”

程曦不由自主地冷笑出声,

算了,我也不亏,这八十万就当自己用自己赚的吧。

程曦抬起头,看了一圈房子,每个地方都有沈邵的影子。

慢慢闭上眼睛,喃喃道:”既然你都走了,那我留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

程曦想着,爱情里,总是先走的人潇洒点,留下的人悲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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