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小人物小故事【四十七】

1个月前 作者: 阁楼里的念经猫
第一百二十三章 小人物小故事【四十七】

丁未一行人很快就到了谷黔省。

肯定先去省厅,听取汇报,简报、

丁未,真以为就请了他们几个呢、

哪知道,来了不少人,或者气氛有点不太对劲。

就是明明大家都是奔着案子来的,理应怎么说,比较客气。打打招呼什么的吧?哪知道人家都对他们爱理不理,而且似乎都不怎么关心案子。

唯独一个,似乎其中某些人对他们有指指点点。

丁未还以为人家是指他呢,不免有点自鸣得意。

哪知道,后来才知道,那些人指的却是人群当中最不起眼的人。

谁啊?

林贵生。

常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千里追踪,在云市,吹嘘的那么神,愣是叫人跑了都不知道。幸好一个隐藏的高手,轻松给搞定了。

大家都以为这样的人,不能说早该升到省厅级别了吧,至少也是公安局,或者刑侦总队这个级别吧?

哪知道,还真是怪事。比这个案子都有看点,竟然是一个大头兵,啥也不是的人,把人都给抓了,案子轻松破了。那倒是要见见的。人不咋样,那是另外一回事。毕竟破案才是第一位的。

这些人还奇怪,好像听说本来就请了林贵生一个人来的,怎么呼啦啦来了这么多?领头的竟然还是那次行动失败的指挥者?

那可真有点,不好说出来了。

本来倒是想直接上来跟林贵生直接打招呼的,但是官场,大家都明白的。

所以,得找一个机会,私下里交流交流比较合适。

所以,就在那边,有的没的,指指点点了呗。

说回到案子吧。

案子说起来很简单。当时就是因为看似简单,就顺着走呗,还怕破不了案吗?

哪知道,自以为破了,其实完全错误了。最后都惊动了省厅,觉得哪里出问题了。可是就是毫无头绪。所以不得不找外援求助。

所以,这就是这些人,都是各地,甚至公安部来的,那可都是破案无数的高手啊。

本来,这将沈老第一次见林贵生,但是沈老有事先走了,还有别的案子当然那个时候,他还不是顶级高手在身,或者因为别的案子脱不开身没来。

案子是什么呢?

说起来,你可能都不信。

就是普通的失窃案,遇袭案,抢劫案,或者其中还包括了QJ之类的。

说就这个啊,那不是太简单了吗?

划定对象,基本都是有前科人员,或者刑满释放分子,对吧?

思路,都对;又都不对。

这就是什么?

就是以前,林贵生,或者李松石曝光的冤案,最后他自己深受其害,自杀了?实际是伪造的现场,被人谋杀的。后面会详细说当年的冤案。

而且冤案的源头,当时根本就不知道。

就是先剧透一下,其实是贼王搞的鬼。也就是贼王引发了系列案件。那些人,不能说一点无罪。他们既有罪,又在某些问题上,稀里糊涂成了替罪羊。

当时,即使沈老在公安部里,也翻不了冤案,帮不了李松石。

而那个时候,所有的一切,都跟林贵生不沾边。因为他被调离了劳改农场,去了更远的乡下。或者某保密单位,对外称是调动到了某乡村偏远派出所。

也是由于李松石的耿直,没有察觉,他不知不觉当中得罪了很多人。

而那些人都跟张孔祥那样的老警察,老公安一样,办案没有错。仅仅是方向错了,或者方式方法错了。所以造成了冤案。同时,他们都不知草对手是贼王。

因为谁也没有见过贼王的真面目,也不知道究竟是何许人也,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等。

毫无线索。

江湖倒是传闻,各地有很多贼王,自称是贼王的人。当中一些被抓的人,被抓的时候,打的可是贼王的旗号,这点没跑。

那你被抓了,你再说不是贼王,谁信呢?

竟然还公开收徒,甚至作案的时候,留下了特殊的标记,向公安,警察公开叫板。

那不是气焰太嚣张了点吗?

这不打击还了得。

所以,那个时候,全国各地,都在严打,打击贼王,打击犯罪。也因此抓了很多人,判刑重判,死刑的不少。

毕竟这里因素很多,比较复杂。

一种,社会影响太恶劣。必须严打,严厉惩处。

一种,涉及金额等巨大,必须严打,严厉惩处。

一种,涉及保密等方面,必须严打,严厉惩处。

所以,在当时的特定情况下,执行死刑很多。

说回到谷黔的案子吧。

比如案件a,地点:保密,案发地:保密。只说案件经过。某人某时间,上班的时间,发现办公室的门,没锁?还是虚掩着?或者轻轻一推,就开了。那可不得了。里面是不能随便进去人的。肯定要看有没有丢东西的。一看,有翻动的迹象,或者没有。丢了部分现金,或者别的不是特别重要的东西。还好的事情是,重要的东西没有丢。当然,这个谁敢隐瞒不报?一上报,自然公安就得上门,甚至由于这家单位的特殊性,可能还惊动了某特殊部门同志一同参与破案。

像这个情况,最后形成的意见是内部人员,玩忽职守,监守自盗,尤其是受金钱驱使,或者家庭条件遇到困难的优先列入怀疑对象。

因此,抓了好几个人呢。

你说是小偷吧?

最后却是,机密图纸,文件,资料失密了。

等到回过味来,盗窃者早就逃出境外了。或者继续隐藏身份。

比如案件B,跟林桂生以前碰到的丢枪案件相似。就是某人员拥有配枪,但是没有按照规定上缴配枪,结果配枪被抢了?被偷了?。然后发生了几起杀人案件,或者什么案件?那是不是得沿着丢枪的事情追查下去?对吧?查这个,查那个,抓这个,抓那个,都不是,都说没见过那把枪。

但是那把枪,却一直在作案。

你说怪不怪?

比如案件c,说是老公公QJ了儿媳妇,还杀死了儿子,老伴,然后仓皇出逃,最后被抓了。原因是现场有他的指纹,血迹等等。

要不是有细心的法医,发现了一点线索,那可真成了冤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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