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摇滚歌王李致佑

2个月前 作者: 八月之末
第96章 摇滚歌王李致佑

“致佑,看什么呢?那么入神?”

一名穿着花格子衬衫的男人,好奇的问着他。

他是他的助理兼经纪人阿莫。

“没什么。”他收回视线淡漠的回复,而后往前面靠窗户的餐位走去。

“是不是有狗仔跟踪你?”阿莫坐在沙发上,回头看向李致佑还望着的方向。“我觉得还是应该派几名保镖保护你,这样就可以防止那些不良狗仔对你私生活的偷拍了。”

阿莫说话间把手中一份文件,推向对面的李致佑跟前。

“我今天才回滨市,行程保密工作做得那么好,一两天内肯定不会有狗仔知道的。”李致佑拿起那份文件查看。

那是一份剧本,阿莫刚为他接的一部戏,不过要不要拍摄,还得等他看完之后才能决定。

“那可不一定,狗仔之所以称之为狗仔,就因为他们的鼻像狗一样灵。一旦嗅到一丁点的味道,那就是甩不掉的狗屁膏药。”

“这部戏我觉得不适合我,拒绝了吧。”李致佑大概看了一下剧本后,便把本子扔给了阿莫。

“不是吧?清朝皇子大男主,预计五十集。这可是国内流星小生都争相想接的一部戏。

因为你的流星与才能,直接都不需要试镜的。你确定不要接了吗?我可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拿到的本子。”阿莫觉得很是可惜。

“不接。”他端起咖啡杯品尝了一下,直接简短明了的回绝。

五十集的ip大剧至少也得拍一年半载,这次回滨市他可不是单纯的回来宣传新专辑的。

“你也别拒绝得那么快,本子你先留着回家慢慢看。反正还有一个多月才能够定下其他的角色,制片人那边我会先为你忽悠一下。”阿莫把剧本又推给了他。

“……”他没有再说话,目光静静的望着咖啡厅前面的那个舞台。

这是休闲与娱乐为一体的咖啡厅,上午在舞台上是有助唱歌手的。

他已经不太记得,自己刚刚出道时的模样了。

“行吧,我先走了,有事找我。”阿莫也不再继续唠叨惹他烦,识趣的起身离开。

舞台上咖啡厅的中年油腻老板,一直喋喋不休的说教着背着吉他的少年。少年因为什么事来晚了,再加上吉他一直调不好音,只能默默的被老板骂。

“我帮他弹唱一曲。”

一股清澈好似山间清泉的声音,回荡在空气中。

中年油腻老板看向对面戴着黑色口罩的男人,脸色显得有些不屑:“你以为自己摇滚歌王李致佑啊,还想帮人家解围。你能弹唱吗?”

“能不能试了不就知道了吗?”李致佑大步迈上舞台,伸手向少年示意把他身上的吉他给他。

“那就给你一次机会,赶紧的。”老板焦躁的呵斥。

少年看着李致佑那只长得极好看的手,食指上还戴着枚银色的戒指,戒指上有一个小虎头,可爱又显霸气。

他迅速将目光转移到他的脸上,尽管他戴着黑色的口罩。可咖啡色的刘海之下,那双深邃又充满迷惑的电眼,还是让他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自己的偶像李致佑。

“嗯。”少年满脸兴奋,但没说太多,赶紧把吉他交给他。

门口一直望着咖啡厅里的时宇临,见刚才那个英俊帅气的叔叔,此时跑去了舞台。他便沿着旁边的屏风跑进去,随便找了一处沙发坐下,静静的观望着他。

那个叔叔长得好好看,他的眼睛与自己的好像哟。

最近哥哥们一直在对比各大医院精子库的dna,还会寻找一些与他们相似的男人,从中获取他们的毛发做实验对比。他是因为这个叔叔和自己长得像,所以才会跟踪他。

希望能够拿到他的头发,然后让哥哥做一下dna对比。反正他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只是死马当活马医,即使叔叔与他们没有关系也没事。

万一叔叔就是他们的爹地呢,那就是他立了一大功。

少年化身小迷弟乖乖的站在舞台下面,努力掩饰心中的激动。

李致佑坐在高凳上,右脚站地,左脚弯曲踩着高凳下的助梯。修长的手指拨动着琴弦,快速的调准音色。光是这坐姿与拿吉他的范,就足以令人痴迷。

即使他不弹奏,这完美的身材比例坐在那儿,便是一道极度亮丽的风景。

此时咖啡厅里已来了很多客人,来光顾的都是老客人,并且几乎都是年轻的学生和少年。只因他们知道这家咖啡厅与别的不同,上午每天都会有助唱歌手。

李致佑弹奏着一曲,这是他的成名曲。不过自从他出名后,就不会随意弹奏和演唱了。若想再听到就只能够去他的演唱会。

这吉他音乐一出,顿时就让咖啡厅里的气氛活跃了起来。舞台上穿着白色体恤的年轻男子,刹那间成为了焦点。

音乐前奏结束,伴随着空灵又磁性的歌声,一句句感动人的歌词进入人的耳朵,好听得要怀孕。

“他是李致佑吗?”

“怎么那么像我的男神……”

“这声音是我的欧巴呀。”

“他到底是不是李致佑?他怎么会在这儿……”

众人的心情激动不已,跟着音乐的节奏挥着手,拍着掌声。

这把吉他有问题,其中有一根琴弦突然断裂。李致佑只能够通过自己的能力与弹吉他的技巧,拍着吉他的边鼓。可即使如此凡是专业人士,还是能够听得出来这其中的不足。

时宇临看着旁边那架电子琴,心里突然有些痒痒的。能够在这里遇到一个知己,简直就是一乐事。

他把小背包里的儿童卡通小口罩拿出来快速的戴上,从旁边的阶梯跑上舞台。继而坐在电子琴的椅子上,跟着那男人弹奏的音乐合奏。

虽然他是第一次听这首,但他有过耳不忘的本领,听一遍就会了。

突然融入进来的电子琴音乐,令李致佑本能的转动所坐着的高凳,望向为他‘解难’的人。

电子琴前坐着的可爱小男孩儿,戴着白色唐老鸭图案的鸭舌帽,帽檐特别有范的别往左侧。他那双胖乎乎的小手指,因这首音乐很摇滚又快速,弹奏的速度自然也很快。

矮小的身子跟着音乐的节奏而摇晃,整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中。

时宇临发现他正在看着他,便向他眨巴了一下左眼,那双眼睛放着电,小小年纪就能给人一种迷死人不偿命的诱惑。

不过,小男孩儿放电的表情,怎么与他那么相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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