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花间浪子温良辰

2015-05-26 作者: 梦魇殿下
34花间浪子温良辰

第三十四章花间浪子温良辰

京城之繁华,自非平安县那样的小县城能够比拟。纵使天上已经阴云密布,但是西市的街道上依旧热闹非凡,小摊贩们着急的收着摊上的货物;茶楼酒家则派人倚门吆喝,召路上的行人进门避雨,顺便点一壶茶,喝一杯酒;匆匆来往的行人除却黑眼睛黄皮肤的本地人,还有高鼻深目的大食商人,面覆轻纱的波斯舞姬,白衣金发的传教士等等。

天机勒了勒缰绳,停在一家胡姬酒肆前。

门前立刻迎上来两名绿眼胡姬,一个笑着为他牵马,一个用音调有些怪异的汉话招呼他进门。

时值傍晚,酒肆里的人还不多,即便有客人,也都各自搂着一名胡姬,没人会自己带女人来这种地方,故而天机与唐娇一路走来,无论是客人还是胡姬都多看他们一眼。

天机找了一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虽然僻静阴暗,但是坐在这里,一抬头就能将整个大厅收入眼底,是最好的观察点。待两人坐定,唐娇就有些坐立不安的拉了拉他的袖子,低声问道:“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等一个人。”天机抿了一口胡姬送来的葡萄酒,然后让人给唐娇上了盘水果。唐娇一路上吃的都是干巴巴的粮食,早就吃得嘴巴皮都起泡了,现下见了水灵灵的葡萄苹果,顿时觉得口底生津,便安静的靠在他身边,一颗一颗剥着葡萄,慢慢吃起来。

等两挂葡萄吃完了,她忽然感觉到天机身上肌肉一紧,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顺着他的目光朝大门口望去。

只见一名俊雅男子掀帘而入,白底牡丹纹的袖子,湿漉漉的卷发披散在身后,他伸手抹了把脸,修长手指将额发往脑后梳去,露出一张性感到极致的脸,左眼下泪痣分明,笑容浪荡不羁。

“温老板!”

“温少!”

“温良辰!”

他一出现,就像一轮太阳落进人间,散发着光和热,把所有人都吸引了过去。

刚刚还有些冷落落的酒肆立刻变得热闹起来,酒客,胡姬,纷纷像扑火的飞蛾一样,朝他涌了过去。

这个叫做温良辰的男子也很是了得,他这个人回一句话,那个人笑一下,身边围的人虽多,他却能面面俱到,让每个人都如沐春风,不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冷落。唐娇远远看着这一幕,不知为何,脑子里闪过了八个字——花间浪子,长袖善舞。

身旁,天机放下酒杯。

“跟着我。”他一边说,一边远远缀在温良辰身后。

唐娇连忙抛下没吃完的水果,跟在他身后。

两人尾随温良辰上了三楼,又等了一段时间,待那群围着温良辰唠嗑的人慢慢散去,天机才举着一杯葡萄酒,装作来敬酒的客人,敲了敲雅间的大门。

“我找温公子。”他对开门的胡姬道。

胡姬不疑有他,引他进了雅间。

这是个充满异域风情的房间,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上面描绘着太阳和玫瑰的图纹,踩上去的时候就像踩在一堆羊毛上,细嫩柔软。有一整面墙壁上挂满了水烟壶和各式烟斗,旁边还累放着各种口味的烟膏,一名蒙着面纱的胡姬跪在水烟壶墙边,碧眼温柔,细腰纤纤,随时准备为客人封箔烧炭。

温良辰就半躺在她的膝上,享受她温情款款的伺候,手里举着一杆白玉烟枪,一脸懒散的观看着眼前的歌舞。

乌德琴的琴声中,几名波斯舞姬随之起舞,脚踝间璎珞如翡翠,眼神盈盈犹如含着一江春水,每一次回眸,每一次顿足,都将爱慕的眼神放在温良辰的身上。

天机举着酒杯,慢慢走到他身边,居高临下的俯视他:“温兄,是我。”

温良辰眉头一挑,转头看着他,过了一会,才慢悠悠的举起杯子,跟他碰了碰杯,声音懒怠道:“我现在想做一件事,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天机看着他,没说话。

温良辰自顾自的喃喃道:“我想趁你没进门之前,让人把所有桌子柜子搬过来,把门给堵了。”

天机平静的说:“可我已经进来了。”

“哎,那就没办法了。”温良辰无奈坐直了身子,抬头朝他一笑,“既然你已经进来了,我总不好赶你走。”

说完,他用波斯语对周遭吩咐了几声,屋子里的胡姬们便都恭恭敬敬向他行了礼,然后退了出去。

“说吧。”温良辰仍旧坐在地毯上没起身,单手直着下巴,用白玉烟枪指了指自己身前,示意天机坐下,“找我什么事?”

天机也不跟他客气,径自在他面前坐了。

“我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坐定之后,他平静道,“还有一些生活必需品。”

“这好办。”温良辰吐出一口烟圈,懒洋洋道,“我新近买了座宅子,我叫人收拾一下,你明天就能过去住。”

“我还需要一些人手。”天机说,“侍卫,侍女,厨子……每种都要,我不在的时候,他们得替我照顾大小姐。”

“大小姐?”温良辰这才正眼看唐娇。

唐娇看了他一眼,就装作咳嗽,别过脸去。

这人生了一双极漂亮的桃花眼,哪怕只是无心一瞥,却也显得含情脉脉,仿佛将你看在眼里,放在心上。

这种人不管自己愿不愿意,都会沾染遍体桃花,满身情债,所以男人可以跟他交朋友,女人却不好多跟他接触,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别抽了。”天机看了她一眼,伸手挡住温良辰手里的烟枪,“这玩意对大小姐的身体不好。”

“哈,几年不见,你倒变得怜香惜玉起来了?”温良辰深深打量了唐娇一眼,显然对她的身份颇感兴趣,但却没有多问,而是提起烟枪走到窗前,就着窗外皎皎月光,深深吸了一口,吐出的白色烟气氤氲而起,渐渐模糊了他的面庞,让他飘渺如谪仙。

“你要的这些人,满大街都是,但是忠心可靠的可不好找。”他歪着脑袋对天机笑,“我从身边拨几个人给你,你拿去用,用完了还给我。”

“多谢。”天机正色道。

温良辰摆摆手:“这些都是小事,你不找我,找别人也一样能办成。说吧,究竟找我干嘛?”

天机从怀里掏出一本青皮册子,起身走到他身前,递了过去,“最后一件事,帮我出版这部话本。”

温良辰伸手拿起话本,略略扫了十几页,就抬手捂着眼睛。

“好难看。”他说,“眼睛要瞎了。”

“……不好看,你就别看。”天机道,“直接帮我出版就成。”

“那可不行。”温良辰放下手,正色道,“别人会怀疑我的品味。”

“……那你别在自家书局出。”天机道,“另外找家书局出。”

“哎,我跟别人无仇无怨,怎能如此陷害他?”温良辰道,“要是被这烂书弄臭了名声,害得别家书局倒闭了怎么办?”

说完,他端着白玉烟枪,似笑非笑的看着天机。

天机表面平静的看着他,心里却有些不平静,他算是看出来了,温良辰这是在试探他。

他有些后悔在这里喊出大小姐这个称呼,温良辰知道他的身份,也知道他这种身份的人,绝不会无缘无故的更换主人,更何况是换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当主人。温良辰心里一定觉得很好奇,但他并不主动发问,因为他知道,就算问了,自己也不会回答。

但现在,温良辰给他出了一道难题。

如果他不说出事情的原委,如果他不说出这部话本里藏着的秘密,甚至唐娇身上的秘密,只怕温良辰就不会接手这件事。

其他两件事,天机还能去麻烦别人,但惟独这件事,事关重大,除了温良辰,他压根找不到第二个可信之人,甚至害怕事情暴露,连温良辰都会变得不可信。

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僵持不下。

直到一个有些犹豫的声音响起,打破了眼前的僵局。

“修改一下再出版,不行吗?”

两人一同转过头去,看着说这话的人。

唐娇脸上还残了丝犹豫,但话已经说出了口,就没有必要再犹豫下去了。她握了握拳,起身走到温良辰身前,抬头看着眼前广袖飘逸的男子,道:“能把话本给我看看吗?”

温良辰没说话,只是微笑着将话本递给她。

天机想要阻止,结果温良辰一烟杆挡在他面前,懒洋洋的笑道:“看看又不会死,你急什么?还是说,你终于觉得愧疚了,知道不该拿这种毒草般的文章出来害人了?”

“……对,我错了。”天机凉凉道,“我压根就不该来找你这棵毒草!”

僵局一破,两人就开始互相奚落,互相揭短,互相拆台。

原本打算非礼勿听,但不经意间,听到温良辰说起天机小时候被狗追了三条巷子的事,唐娇就忍不住一心两用,一边竖起耳朵偷听他们说话,一边埋头看着手里的话本。

一眼扫去,仍旧是天机的风格。

冷酷的语调,精准的文字,以及流水账一样的故事。

如果一定要用一种风格来形容天机,那就是尸检报告风格……

《三更话本》配上这种风格,可以算得上是相得益彰,连环伤人事件配上尸检风格的文字,足以让听众浑身起鸡皮疙瘩。

但手头这部话本,它写的是一则风月故事啊……

故事不长,去掉场景与服饰描写,其实就是简单的一则托孤故事。

故事里的男主是一位皇帝,临死之前,将自己最喜欢的美人托付给五名大臣,嘱咐他们守护她,照顾她。

可以说整个过程平淡的犹如白开水,一点波澜起伏都没有,全不似《三更话本》那般阴气森森。

“怎么样?是不是令人不忍卒视啊?”温良辰忽然开口问道。

“……也没有那么难看吧?”唐娇昧着良心说话,“稍微改改还是能用的。”

“哎,唐姑娘,你可别睁着眼睛说瞎话啊!”温良辰笑道,“有道是无情不成风月,你给我说说,这部话本里的情在哪里?”

唐娇说不上来。

话本里,皇帝只顾着跟几个大臣说话,一眼都没瞅过美人,那美人隐在帐幔后头,不言不语,不哭不笑,宛若一只花瓶。

从风月话本的角度来看,她和皇帝两人的表现都不合格,皇帝看都不肯看她一眼,这倒也罢了,如今皇帝就快死了,她怎么一滴眼泪都不流?若说情,这两人的情在何处?

“这故事写得太假,一看就知道作者没有感情经历,写出来的东西连小孩子都骗不了。”温良辰话锋一转,“你打算怎么改?”

别的东西,唐娇说不上话,但话本可是她的老本行,于是略略想了想,就说:“改成平民少女宫斗传吧。”

温良辰:“噗!”

第三十五章我心安处是我家

温良辰本以为他们两个是一伙的,他拿话本给唐娇,并不是真的指望她做出修改,而是想从她嘴里探点风出来,毕竟跟男人相比,女人更保不住秘密,或许透过她,能知道天机究竟想做什么,能知道这话本里究竟藏了什么秘密。

但他的这番心思注定被辜负,唐娇正儿八经的开始阐述起修改意见。

“一部话本想要成功,有许多成功的因素,比如优美的文笔,跌宕的情节,但最重要的还是代入感。”唐娇道,“现在听书的大多是平民百姓,那就写个平民少女被选入宫中,然后斗败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最后登顶为后的故事吧,你觉得怎样?”

“嗯……”温良辰心想不怎样,他一不是女人,二不是平民百姓,休想他从中找到代入感。

唐娇打量他的脸色,见他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是模棱两可的嗯了一声,有些捉摸不透他的意思,斟酌道:“至于情……就写女主刚入宫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全靠一名侍卫照顾,才侥幸没被其他妃子弄死,从此两人相依为命,相互喜欢,可却不能越雷池半步……最后是侍卫被嫔妃弄死了,她才一心扑在权力上。”

温良辰扫了天机一眼,他现在总算能够确定一件事了,那就是这两人根本不是一伙的,起码在这件事上不是一伙的。因为身份的缘故,天机写任何东西都必须谨慎,他绝不会给皇帝戴绿帽子,哪怕是在一部话本里,哪怕这个皇帝本身是杜撰出来的。

也只有什么都不知道的人,才敢当着他的面这么干。

“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温良辰问道,目光却越过唐娇的肩,看向他身后的天机。

天机站在唐娇身后,对他静静的摇摇头,示意不用将唐娇的话当真,更别说修改这部话本。

温良辰也没打算这么做,虽然唐娇的一番修改,让这部话本的质量高了一筹,但那又怎样呢?他又不是靠贩书吃饭的书商,一部话本的好坏,他压根就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天机为什么要写这部话本,话本里藏了什么。

岂料唐娇目光一凝,盯着他说:“最后的结局就是原文,我一个字都不会改。”

“哦?”温良辰这才将目光落在她身上,“为什么?”

“我只是给这个故事加上一个前提,让它能够自圆其说。”唐娇说,“有这个前提在,旁人读到结尾,就不会觉得突兀,他们会觉得皇帝不看美人,是因为知道了她的这段往事,美人不流泪,是因为死的本来就不是她真心爱着的人。”

“还是突兀。”温良辰笑道,“天机的文风自成一格,字里行间宛如写尸检报告似的,你前面改得再妙,明眼人也能一眼瞧出来,这部话本是两个人写的。”

“这不是刚好?”唐娇看着他,眼神清澈,“想看故事的就看我,想看真相的就看这个结尾。”

温良辰眯起眼睛看她,半晌,忽然勾唇一笑,手里的白玉烟枪指着她道:“你把这稿子修好,半个月后,我过来取。”

说完,他对唐娇身后站着的天机眨了眨眼。

天机怒极,他就差把脑袋摇成拨浪鼓了,温良辰却只当没看见。

唐娇心情激动,一时之间也注意到他们两个之间的眼神交流,直到天机跟温良辰约好明天见面的地方,然后向他告了别,带着她离开了酒肆,一前一后在大街上走了许久,她才猛然伸出手,拉住他身后的披风。

“我有帮到你的忙吗?”她抬头看着他,脸颊红扑扑的,眼睛里充满小心翼翼的期待,就像个向大人讨糖吃的孩子。

天机转头看见这一幕,心一下子就软了,低低的嗯了一声。

唐娇顿时高兴起来,四顾片刻,见没人注意到自己,便将手伸到天机袖子底下,牵住他三根手指头。

天机立刻就想挣开她,可却被她的眼神阻止。

“我一直都想帮上你的忙。”她用一种相依为命的眼神看着他,“你为我做了很多事,我也想为你做点事,只可惜我是个懒怠姑娘,饭做得没你好吃,衣服也没你缝的好,想来想去,也只有在写书上面,能帮上你些小忙。”

“……无需如此。”天机沉声道,“你是我的主人,我存在于世的意义,就是供你驱策,那些脏活,累活,本就应该由我来承担。”

“是不是要让你干脏活和累活,这件事不该由你来决定吧。”唐娇摇了摇头,“既然我是主人,那么凡事就应该由我来决策。”

天机愣了愣。

唐娇对他狡黠一笑,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弯下腰来。

天机警觉道:“大庭广众之下……”

唐娇:“你放心吧,青天白日,朗朗乾坤,我不会当街轻薄你的。”

天机这才放松警惕,弯下腰来。

唐娇将两只手放在他的肩膀上,郑重其事的说:“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想一件事,今天终于想通了。”

天机认真的看着她,示意自己正在侧耳倾听。

“我过去一直觉得呢,喜欢一个人,就是要每时每刻都注视着对方。”唐娇笑了起来,那笑容温柔的像早春绽放的花,“你不肯时时刻刻注视着我,我就觉得生气,难过,现在想想,这是不对的。”

天机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但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他很想说,其实他很愿意每时每刻都注视着她,实际上他早就已经这么做了……

“我们不能时时刻刻注视着对方,但可以一起注视同一个方向。”唐娇温柔的说,“我爹娘已经不在了,胭脂镇虽然是我的故乡,却不是我的家,因为已经没有人等我回去了。”

顿了顿,她说:“现在你就是我的家了。”

天色渐晚,又下过雨,街上已经变得有些凉,但天机却忽然觉得心口暖烘烘的。

“以后别总跟我提什么主人下人的,咱们两个相依为命,你叫我一声娇娇,我喊你一声天机,咱们两个一起想办法夺回家业。”唐娇拍了拍他的肩,然后风吹过,她觉得有些冷,便将他身上的披风给他拢紧了些,“我不怕吃苦,也不怕受累,那些脏活累活,咱们两个一块干,你不要什么事都自己承担,凡事想想我,你还有我。”

天机握住她的手,然后单手一掀,将身上的披风掀了下来,披在她身上。

唐娇把披风解下来,重新披在他身上,然后靠在他身边,牵起他的手,笑着说:“我有这个就好。”

天机低头看着两人交握的手指,忽然觉得有一种别样的温暖从她的指尖,一路蔓延到自己身体里。

他这辈子遇到过很多诱惑,钱财美色,权利地位,没一样能打动他,直到今天,她许他一个家,一个没有尔虞我诈,没有颠沛流离和阴谋诡计的家。

“这样不好。”他一边说,一边拉着她向前走。心里明知道这样不好,却又不舍得放开她的手,只想就这么牵着她的手,一路走,能走多久就走多久,能走多远就走多远。

“有什么不好的?”唐娇走在他身后,一边说着话,一边在心里窃喜,这些日子以来,她不但思考了日后要做什么,更重要的是思考了要怎么跟天机好。

过去她的一把热情几乎要烧成火,只可惜烧不化天机这块顽石。

所以她决定改变政策,既然火化不开石头,那她就变成水,水滴石穿,总有一天,她能穿过面上的冷硬,滴进天机的心里。

两人的身影渐行渐远,摆在他们身旁的糖人摊摊主抬头看了看,然后收了摊子,转身往胡姬酒肆走去。

不一会儿,唐娇和天机说过的话,就传到温良辰的耳里。

“我说呢,为什么不跟太医偷情,不跟大臣偷情,偏要写女主跟身边的侍卫偷情,当中果然有猫腻!”温良辰笑骂一声,“还有这天机……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他倒好,偏偏要在身边找!”

想起那棵被兔子啃了的嫩草,温良辰摸了摸嘴唇,然后将烟枪在窗台上磕了磕,唤道:“来人!”

一名侍卫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身边。

“去查查那姑娘的来历。”温良辰吩咐道。

侍卫领命离去,留他在屋子里独自喃喃:“老朋友啊老朋友,我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不能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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