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都的魔众们最大希望就是他们的魔王大人能娶一位行为正常的夫人,我顿时觉得我的前途一片光明。
这两天,张瑜按照计划部署军队,而我则负责指使我的信使鸟将我大婚的请帖天上地下的撒得满天都是。但是我不知道我是哪根筋不对,还特意还给九重天的华胥也寄了一份。
请柬的内容是这样写的:此次结婚虽仓促决定,但我已经过慎重考虑,请君不必忧心。毕竟我第一次大婚,作为同桌的你理应有所表示。贺礼送到即可,人就不必来了。如果你硬要来,请自行保命并且食宿自理。
写完之后,一想到他打开请柬的目瞪口呆,看到最后才终于把嘴合上了,我就笑个不停。
我趴在桌子上,咯咯直笑,估计趴在我的头上紫霄睡得也不是很安稳。于是他垂下了一只长长的兔耳朵遮着我的眼睛以示抗议。
我从容的把兔耳朵拨开,虽然他是一只醉酒的兔子,完全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和他说说:“觉得我是第一天见到一个男人就接受了他的白菊花,还在同一天里就答应和他同归于尽……不对,张瑜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对了,他是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睡在棺材里长眠。这件事情传出去,我会被当成笑话吧。”
紫霄的兔子耳朵动了动,然后说了句人话:“你这种处境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我颇为怡然自得,悠然道:“我一直都是这么乐观。早在两万年前,我就想明白了一件事情。我永远都不相信我的现状是最倒霉的,因为我知道永远都还有更倒霉的事情在等着我。所以,现在对未来来说,是幸运的,我应该在趁着自己还能笑出来的时候多笑一笑……诶?紫霄,你酒醒了嘛!赶快给我变回人性,普天之下还没有人有你这种待遇呢,你可知道这几天,本尊都成了你的专用坐骑了吗?”
然后,只听见紫霄打了个酒嗝,我瞬间觉得大殿里的酒气又重了一分:“还有点晕晕的……”
我叹了口气:“那你还是保持兔子的样子吧,变成大块头的话,我可扛不动,我可就直接把你扔掉了。”
紫霄是只很奇怪的兔子,虽然不是冷血动物,但是比身为冷血动物的华胥体温都要低,难道是一只住在东荒沼泽里的水生兔子?不过顶在头上能防晒,能降温也是不错的。
我派信使鸟将所有的请柬都送了出去,这时,忽然我的间谍——相思雀,飞进来落到我的头上。
因为我的头上没地方站,它只好站在兔子的身上。
谁知道兔子那冒着酒气的三瓣嘴一张,把相思雀舔了一口。
相思雀不解的问我,这只醉酒的兔子是不是在向它示好。
我叹了口气对相思雀说:“别以为我头上的这位是只人畜无害的兔子,你最好离他远一些,他可是抓了我三十多只信使烤来吃的混蛋,他刚才舔你,估计是试一试你的味道。”
相思雀惊恐的“嘎”了一声,吓掉了一根羽毛。
我将相思雀从头上摘下来,轻轻的摸着安慰道:“没事的,你减减肥少吃一点,他喜欢肥美的鸟。好了说吧,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相思雀叽叽喳喳的告诉我,伏烛的大儿子,魔太子仓宸已经来到了穆都,他现在正在大街上吃沙煲粥呢。
我心道不妙,这个家伙和他老爹一样,一直视我为眼中钉,他恐怕会坏我大事。
我立即让相思雀带路,去找仓宸,从他嘴里套出一些关于须焰魔宫的情况来。
我跟随着雀雀一路找到了一家客栈,客栈是章鱼魔王从人间带过来的东西。人类是一种很娇气很弱小又很会享受的种族,像我们神魔,直接做个结界挂在树上休息就好了,如果道法深厚,幻出房子卧榻也是很方便的。
我一进门,一个跑堂的胡罗卜精过来问我:“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胡萝卜精就兴高采烈的摸了摸我头上的兔子,叹道:“这兔皮帽子真不错,应该把姑娘带着兔皮帽子的美丽形象画下来,让全穆都的人都争相效仿。”
我心里正感叹着,原来还是只颇有心计的胡萝卜精,就听到它惨叫一声,被紫霄咬掉了一根手指,在地上滚来滚起现了胡萝卜的原型。
我从容不迫的坐下来吃茶,等胡萝卜精滚够了,我让他准备一盘美味的烤鹧鸪,以及一些品茶用的小点心。
我正这么坐着嗑瓜子,忽然感到身后有一股令人十分讨厌的恶寒之气袭来。
紧接着,有什么轻轻掠过我的脸颊,击中墙壁砸得粉碎。
我转头一看,原来是一颗核桃,以这种速度被击中的话,即使是桃子核也能成为厉害的凶器吧。
高大魁梧的仓宸从楼上走来,身穿着一身隐隐透着胸肌的劲霸装,但是那上好的衣服料子的颜色却是土黄里带着黛绿,没有人能看懂。
客栈里正在用餐的各位,华丽丽的吐了。
蛇类全部都有眼疾,就算变成人身,眼神依旧不大好使。所以那我明眸皓齿的绝色容颜,在他的眼里看来简直就是屎一样的颜色。而真正的屎绿色、屎黄色在他们眼里则是无比梦幻的色彩,不论怎么混合都好看。
仓宸的浓眉大眼,虽然他早就在暗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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