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树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超市买菜,手在满台子的小青菜里挑捡,要选一束叶子绿白分明饱满多汁的。Www.Pinwenba.Com 吧电话在这个时候响起来,我收回手,在购物监里找到手袋,再在手袋里摸出手机,说:“喂?”
然后故事便开始了……
认识千树这个人已经是十年前的事,那时我在青海开着一间小小的设计公司,而千树开着自己的印刷厂,彼此便常有许多业务上的往来。
第一次见面时,他看着我的白T恤牛仔裤愣了半晌,然后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袁锦色吗?”
我微笑,了解他的愕然。十年前的青海,年轻女子开公司并不是一件平常的事,于是花锦色便在传说里妖艳起来,充满原始的神秘——偏偏我又叫着一个这样暧昧的名字,生怕别人不误会似的。
“这里的确是锦色设计中心。”我主动伸出手来,“而我是惟一的负责人。”
他几乎是被动地握住了我的手,握住了,就不肯松开。嘴里犹自嘟哝着,这么年轻。然而我知道那潜台词,其实是这么朴素,或者说,这么普通。
我从不介意别人觉得我相貌平平,因为那至少可以证明我成功是凭实力。因此我报他以灿烂的笑容,同时抽出手来。
后来,他一直坚持说,就是从那一刻爱上我的。
当然,能够彼此毫无拘束地开着这样的玩笑,已经是三个月后的事情。我当他是开玩笑,有时候顺着话头调侃一两句,有时候充耳不闻,有时候心情不痛快便会沉下脸来,质问他:“你能不能庄重点?”他便果然正襟危坐像个小学生,然而那过分庄重的样子本身就是一个新的玩笑。
我没有办法拿他的话当真,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便已经结婚了,而且还有个一岁的孩子,男孩,照片就在他的钱夹里。他每次结账时掏出皮夹,都会先对着儿子笑一下,然后才问:“多少?”
不知为什么,那个小动作对我的刺激特别深。
渐渐的我知道自己的不当真其实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会当真。他再开玩笑我就生气的时候居多,然而他沉默下来,我却又暗暗希望他说几句甜蜜窝心的话,即使是玩笑也好。
他最常说的经典玩笑有两句,一是跟我的助手说的:“唉,我脱鞋脱袜的都追不上你们经理。”二是对着我说的,往往在一单生意结束,吃饭庆功的时候,他就会莫名地隔窗指着某座兴建中的高楼说:“如果我把它买下来送给你,你肯不肯跟了我?”
我嘻笑:“再加点,加一点说不定就行了。”
然后他便长吁短叹,愁肠百结似的。我辨不出真假。
我知道彼此都是有心的,然而他看着儿子照片的痴心样子,让我知道自己远不是他生命中的最重。
那时候开始流行一本书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我没看过,可是这句话很打动我,我对它的理解就是:我的生命,不能承受他对儿子的重视。
电脑技术几乎是一夜之间普遍全城,每间印刷厂每个杂志社都有了自己的设计部门,我超然的电脑高手的地位笈笈可危,收入已经达到捉襟见肘的窘况。他建议我不如同他合作,将两个公司合并。我拒绝了,情感上已经有附属的倾向,更不能在事业落实这一点。
然而他的建议为我提供了一个思路,我开始积极地着手联系合作单位,并很快与一个外市的大公司签了合同,成为他们旗下的一个设计部门,高薪之外另有提成。
行前,我在酒店里订了一个包厢,同所有的客户一一惜别——其实是为了结账。
他在酒会上喝醉了,同我说:“别人能给你的,我也可以。我已经在办离婚了,你就不能等等我?”
我仍然嘻笑:“办完了再来追我吧,别忘了脱鞋。”转过脸,我的眼泪就流下来了,没有人看见。
去到外市三年后,我接到他的第一个电话,劈头就说:“我离婚了。”
我略略呆了一下,回他:“我结婚了。”
“你怎么没有等我呢?”他气急败坏地说,“我把全部家产都给了她,才让她终于肯还我自由身。”
我只得继续嘻笑:“你没了全部家产,我干嘛还等你?”
从此杳无音讯。我们两个,连开玩笑的心情都没有了。
再后来,我也离婚了。我想过要去找他,也尝试着在从前的客户群中打听过他,听人说他去了内蒙开矿,也有人说他出国了,好像是越南,也许是老挝,反正不是什么发达国家,还说他身边的女人隔月便换,比换衣裳都频。
这样的人,既便再出现,也无法同我再走在一起了吧?我想,难得我们两个都是单身了,可是“单身”只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形容词,并不意味“纯洁”。如果我肯屈就,就成了他的另一件衬衣了。
转眼又是三年,我再婚,对方是个离过婚的男人,有一个五岁的男孩,管我叫“花姨”。我从来没有尝试过让他改称我作妈,因为从来没指望自己可以做一个好母亲。我不在乎嫁给这样的男人,因为自己没打算为他生孩子,乐得他自备家属。
可是即使做人家阿姨,也还是要每天烫校服备早餐的。那孩子很快就将我变成一个标准妇人了,比任何成年男人的摧毁力更强。这使我常常想,如果当年跟了千树,也就是现在这个样子吧?一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终究有什么区别呢?
然而就在我以为已经看淡看破的时候,他的电话却在我的购物篮里响起来。
他的第一句话是:“我终于赚足一千万了。”
我一愣,玩笑脱口就来:“那你打算分我多少?”
“全部。”他说,“你嫁给我,我的就是你的。”
这就是我要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了吧,有一千万打底,再轻佻的话说出来也是掷地有声。我仿佛看到一张写着一千万的支票在空中向我招手,可是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抓住。
那天晚上我整夜都梦见花花绿绿的钞票,有美金也有欧元,甚至还有越南盾。我在梦里迷迷糊糊地想,他说一千万,不知道是人民币还是越南盾?
我知道生活已经把我磨得很世俗,一个每天跟在丈夫与他前妻所生的孩子身后拖地洗衣裳的不再年轻的女子,不可能再像十年前的设计高手那般佻达潇洒,现在的我,很想拥有一千万。但是同样的,现在的我,很怕面对生活的重新抉择。从前我拒绝被他招安而远走他乡,是因为勇气与志气;现在我害怕打破婚姻投身往事,却是因为既没有了重新开始的勇气,也没有了拒绝金钱的志气。
我知道的是,无论如何选择,都与爱情无关。留下,不是因为我爱老公更多;离开,也绝非因为爱他。
我们约定在深圳集合,经罗湖入香港,停留几天后去澳门,再从珠海回来,以此庆祝这十年后的重逢。
我在电话里笑着对他说:“赌一场吧,如果你赢了,我就嫁给你;如果我赢了,你把所有的钱给我,然后再重新去赚。”
其实真实的原因,是我不能接受在自己的城市与他见面,这里的一切都在提醒我已经是一个有夫之妇——当年我不允许自己同已婚的他有情,今天又怎能让他与已婚的自己幽会?
于是惟有私奔。
两个成年人约在异地相聚,大概会发生些什么事情,我心里是有数的,不禁自嘲地想:年轻人婚前同住叫作“试婚”,那么已婚的我走出这一步,是否叫作“试离婚”?
出了机场,我一眼看到了他,高个子就是有这样的好处,在哪里都鹤立鸡群。他与十年前没有太多变化,四十岁的男人保养得宜,可与三十无异;然而三十多岁的女子保养得再好,也已是妇人身。
我看到他怀里大抱的鲜花,忽然觉得无比刺目。十年来欠缺的浪漫,他是否打算一夜偿还?然而一份相思持续了十年,他爱的人,还是不是真实的我?
我没有迎上前,而是本能地一转身,踅进了洗手间。我在镜子中照见自己沧桑的容颜,十年改变的不仅仅是相貌,还有气质与追求。我知道我是真的老了。我更知道十年来他耿耿于怀执迷不悟的人其实并不是我,至少不是现在的我。每个人都要给自己一点念想,走南闯北那么多年,他以为奋斗的目标就是我,但如果我当真嫁了他,他便会发现一切有多么不值得。
镜子里的我泪流满面,一如十年前,当我拒绝为他留下时那个转身后的表情。那一天,我的眼泪无人看见。十年后,我终于让自己见到。也终于让自己知道,只有转身,才是原来的我,他心目中的我。
只有转身。
一如十年前。
只有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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