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锦城之秋

2018-04-15 作者: 祝方婷
第五十二章 锦城之秋

四、五间不大不小的房屋,虽简易但却别致有序。Www.Pinwenba.Com 吧青黛正坐在正屋,等着林妈与随喜回来。

青黛比起在连城时,憔悴了许多,但那份独特的美却依然存在。对沈梨君尽管敬更多于爱,但毕竟二十多年的恩情,一朝分离,满腹的哀伤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散去的。

听到声音,青黛起身迎了出来。

她微微有些埋怨道:“林妈!都说了天渐寒,不要一个人出去,特别是那个荒凉僻静的地方,若真的想去,让随喜陪着您。”

林妈摆了摆手:“不去了,往后再不去了!唉,去看了只会让人心里堵得慌。对了,青黛,听说孟怀有信来,说的是什么?”

青黛上前将林妈扶到桌边坐下,说:“是啊,孟怀托人带了信来,过些天他要来锦城。若非江城事多繁忙,他早就来了。”

随喜已将饭菜端上桌摆好。

对着桌上简单的四菜一汤,林妈又叹了口气:“唉!好好的沈家大太太不当,偏要回锦城来受苦。青黛,你不该回来,就算你不愿留在连城,孟怀那孩子几次三番接你去江城,你为何又不答应?”

青黛倒是十分的平静,她反问:“难道您不想回来吗?苦日子我也不是没经过,锦衣玉食虽好,这心里空落落的,反而不舒服,何况梨君不在了,连城那里也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

青黛亲自动手盛了一碗饭,端到了林妈的面前,又继续说:“江城虽有孟怀在,但他有他的事,哪里有时间陪我?再说了,我也知道您想老家,人老了,终究要叶落归根的。现在,我陪着您也好,您陪着我也好,在这小地方过过这平静的日子,还真的不错呢!只是,”她抬头望了望旁边吃得正欢的随喜,“随喜还小,对她来说,在这里还是太过清苦了。”

随喜嘴里塞得满满的,连连摇头:“太太!随喜不觉得苦,就是,就是,”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就是人太少了,不如在老爷家时热闹,心里常常空得很。”

自回到锦城,青黛一改沈家大太太作派,与林妈、随喜三人情同一家。其实,在连城时,这二十多年来,青黛对林妈一直恭敬有礼,从不象对其他下人。随喜虽进沈家时间不久,也早就看出来这一点,但她从不点明,只在心里暗暗奇怪。

听了随喜的话,青黛轻轻一笑:“是啊,热闹虽好,但热闹之后却只会令人倍感冷清。不过,你还小,自然喜欢人多的地方。”

三人吃完饭,随喜收拾了桌子,自去洗碗刷锅。她人虽小,手脚却是十分勤快,不该问的话从不多问,不好听的话也从不多说,很是得青黛满意。她也揣度着,等过两年随喜大一些,索性让孟怀将她娶了做小。孟怀不一定愿意,但到时答应他,正室夫人随他自己选,估计这也不是什么难事了。

身边有了随喜这灵巧的小丫头,青黛觉得好些事做起来都顺手的多。她不想放了她。

林妈也劝青黛再寻个丫头服侍,毕竟林妈岁数大了,随喜又小,凭她一个人,还是很辛苦的。可青黛并不是很愿意,她只管自己弄好了香炉,将请来的一尊佛像摆到一间专门的屋子,每天烧起香念起经拜起佛来。

林妈没办法,只有随她去。

随喜做完了事就开始闲不住,常常一个人跑出去玩,有时她也拉上林妈,让林妈给她当向导。她觉得,除了现在家里人少太冷清之外,锦城是个实实在在的好地方,比连城好玩的地方要多得多呢!

这天,随喜又缠着林妈,让她带她去一个还没去过的地方。

“南山坡的楠木林,听说要夏天去才好,清凉的很,”随喜歪着头,细细想了想又说,“峨溪观月湖嘛,一听名字就得是有月亮的晚上,林妈,今儿咱们去东门巷瓷器街吧!”

林妈抬手点点随喜的头:“小丫头片子,想不到还挺聪明!好吧,东门巷那边我也多少年没见,这两天我也寻思着要去看一看。”

随喜边走边问:“林妈,为什么要叫瓷器街啊?那里真的有瓷器吗?难不成一整条街上铺满了瓷器?”

林妈笑着说:“傻孩子,就算一整条街都铺满了瓷器,还会留到今天给你去瞧?这里面有个神奇的故事呢!”

随喜的好奇心一下子被激起,她忙不迭地让林妈快些说给她听。

“说起来,故事还是发生在很久很久的以前,也不知是哪朝哪代,我们锦城这个地方,有兄弟二人,烧得一手好瓷器,他们烧出来的那些个碗啊、杯啊、盆啊的,都精巧的不得了!四方八面的人都来买他们的瓷器,眼见他们名气越传越远……”林妈歇了会,喘了口气。

“我知道了,他们一定发了大财,各娶了个漂亮的老婆!”随喜笑嘻嘻地插嘴。

林妈瞪了她一眼:“好好听,别瞎猜!有一天,兄弟二人又烧制了一窑瓷碗,七七四十九天后,他们打开了窑洞口,一见之下,大惊失色!你猜他们看到了什么?”

随喜笑说:“准是烧坏了!碗成了杯,是不是?”

林妈摇摇头:“真是如此,倒也罢了,也就不会出现后面那么多事。那些窑洞里烧的碗,竟然一只一只连成一片,不,是连成一根圆柱状的东西。”

随喜失望地说:“原来是这样,这又有什么了不得的?碗都连在一起了,是一点用处也没有了!他们一定很难过,白白费了好多材料吧!”

林妈没有理她,接着说:“兄弟二人将这根碗柱从窑洞中取出,正欲毁掉,突然老大叫了一声:啊呀,二弟,你看它象不象一条龙啊?

老二听闻,也仔细来瞧,确实,站得稍远一些,它象极了一条闪闪的金龙。因为碗上有金丝边,连在一起的金丝,格外好看。而且啊,碗柱的一头各伸出两只碗,仿佛是金龙的角,而另一头呢,则渐渐细下去,活脱脱是金龙的尾巴!”

随喜张大了嘴,呆呆听着,竟忘记了插话。

“这事一传十,十传百,一下子就传到了京城皇帝那儿。皇帝听说锦城这儿居然有条金龙,不禁龙颜大悦,急令兄弟二人将此‘金龙’送到京城,到时再加官封禄。兄弟二人自是满心欢喜,二人小心谨慎地抬着‘金龙’,就向京城出发。”

“后来呢?后来呢?”随喜急切地问,“是不是到了京城,皇帝见了,非常非常喜欢这条‘金龙’?”

林妈却露出十分惋惜的神色:“那京城路途遥远,而这‘金龙’又是瓷碗所制成,靠他二人之力,又怎么能到达呢?别说到京城了,就是这小小的锦城,他们也抬不出去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