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2016-06-03 作者: 阆苑奇葩
第十四章

第二天早上,吃完饭,我妈炖了鸡汤给四婶儿送去。我想出去转转,就跟着去了。

不过我没有进医院,我讨厌里面的味道。幸好我从小到大从未生过病——除了惊人的语言能力,这是我又一个异于常人的地方。但我并不觉得怪,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再说,我拥有的“超能力”都是好的,一般人求之不得,我有什么理由认为自己奇怪。

我和她去到医院门口,她去了病房,我正要到附近逛逛,忽然望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秦子玉。

他今天穿了一件紫色的衬衣,也很漂亮。

我用“漂亮”来评价他,玉灵仙曾说不对,“漂亮”是形容女生的,男生则是“帅”。不过,我当着她的面儿查了,这两个词没有性别区分,她纯粹是低水平的小说看得太多,让人误导了。

说句实在话,她那个人,长相极美,肚子里真的没有几滴墨水。秦子玉要是真和她在一起,只是外貌相配而已!

他是从门诊楼下来的,正往停车场走去。

我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

不要笑话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圣人也不可能例外,何况是我这个凡人。

他刚刚拉开车门,我便想跟他打招呼,他却拿出了手机,应该是接电话,说:“我不会回去的,你不用再劝我了!”

我颇为惊讶。

他在跟谁说话?

“现在知道关心我了,当初你们离婚的时候怎么不想想我的感受?”他又说。

天哪!我听到了什么?

他的父母,离婚了吗?

我指天发誓,我不是成心的,只是凑巧听见了。

在我们那种小地方,离婚并不常见,两个人结了婚,就是一辈子;若是离了婚,在别人看来是不光彩的。所以那时的我除了惊讶,还有些害怕,因为我“偷听”到了“不得了”的事情。

“你没有对不起我,你对不起的是我那爱了你二十多年的妈。这里是她最后走过的地方,我死在这里也没什么!”他生气地挂了电话,走了,车开得很快。

我愣着,回忆着他刚才的话,猛然想起了十多年前那个送我镯子的女人。

她和他都来自北京;

她和他容貌相似;

她在十几年前来过这里;

他说他母亲来过这里……

难道,她就是他的妈妈?不会这么巧吧?

如果他们真是母子,我先是遇到她,又糊里糊涂地去了十万年后,遇到她的侄儿,回来又遇到她的儿子——简直比小说还巧!

我没有了逛街的心思,回到家,找出那只从未戴过的镯子,决定星期一去问问他,假如真是他母亲的东西,他应该认得。

长到十五岁,我就迫不及待地戴过这只手镯。但我的手腕太细,几乎是皮包骨头,戴上就滑下来。

晓云常说,我瘦得太难看,就像一根竹竿。我也觉得自己瘦过头了,因此,别人忙着节食减肥的时候,我忙着多吃点。但是,吃多少都不长肉。

我怕是永远戴不了这只镯子了,留着也只能看看,如果是他家的东西,不如物归原主。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能一觉睡到自然醒的周末很快就过去了。

周一照例要交一篇随笔,我把手镯夹在本子里,用胶带粘上,以防掉出,并在随笔后面写道:

“秦老师,很抱歉!星期六那天,我也去了市医院,碰巧听到您接电话……我想告诉您,我曾经遇见一位外貌和您很像的女士,她去我们村赏花,送给我这个镯子。我猜测你们有什么关系,把镯子给您看看,也不知道我猜得对不对。如果猜对了,镯子就还给您吧,我戴着不合适。”

本子当天晚上就发下来了,他改作业一向极快。

我赶紧翻开,看见的是两个镯子,一个是我的,另一个和它极像,只是图案不太一样。

还有他翩若惊鸿的字:

“没想到,你和我母亲还有这样的缘分。这镯子本是一对,一个青鸾,一个火凤,寓意‘鸾凤和鸣’,只可惜……既然你都听到了,我不愿多说。这东西本来就是给女子用的,我拿着是浪费了。你不想留着的话,替我送人吧,总有人适合。”

看到最后,我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当然,这有点夸张——他以为我文化低,连鸾凤和鸣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让我替他送人,不就是让我当红娘吗?

我斜眼看向正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玉灵仙,又看看我旁边也在利用课间十分钟补觉的小叶,有些纠结。

镯子我不留着,又不能戴,我向来是实用主义者。

但是,该送给谁呢?对他有意思的女生太多了,我为谁牵红线比较好?

干脆用最简单的方法决定!

我是副班长,有同学们的名单。我找出来,闭着眼睛,随手一指。睁眼一看,指到了玉灵仙的名字。

或许,缘分真是上天注定的。

送的人定了,可我怎么送呢?若说是替秦子玉送的,就是害她了,她非被广大女同胞“批斗”不可,只能以我的名义送;但这镯子太名贵了,说是我送的,她一定不肯收,即便她收下,其他同学也会因我的“偏心”而不愉快。

伤脑筋!

我心烦意乱之时,范宇轩从教室外面走了进来,扬着一张报纸,高声说道:“同志们,醒醒!出大事了!”

大家昏昏沉沉地抬起头,抱怨他打扰了自己会周公。

“咋了?你死啦?”班长说。

“你才死了呢!不过真的有人死了!”

玉灵仙问:“谁死了?”

范宇轩看着报纸说:“昨晚22:14分,某市某小区发现一具成年女性尸体,全身的鲜血被吸干,颈部有穿孔,疑似动物獠牙所刺……”

大家的瞌睡虫都被吓跑了。

“这事儿太诡异,地名、人名都隐去了。”他说。

我脑子里闪现出三个血红的大字——吸血鬼!

莫非,吸血鬼并不是十万年后才出现的?

“肯定是假的!”班长说,“以前也有报道说什么吸血鬼,后来还不是证实了只是谣言。”

“你个蠢猪!”月眉抢过范宇轩手上的报纸,拿到他眼前,“仔细看看,这可是党报,没有真凭实据的事儿能乱写吗?”

是啊,若非千真万确,党报怎么可能随便报道?

“听说就是发生在我们南方……”范宇轩对着沈笛说,“迪迦,你要守护好我们啊!”

沈笛道:“我不一定打得过吸血鬼。”

我上网搜索,希望能看到报纸没有透露的内容,但结果令我大失所望——仅有寥寥数语!

出了这么诡异、恐怖的事,网民怎么可能不讨论,搜不到,只能是被封杀了。

此事非同小可。

我正要发短信跟晓云说说这件怪事,小叶的一声尖叫吓得我把手机扔到了地上。

“鬼捏到你脖子了?”我难得在学校说方言。

“你捏到我脖子了!”她也不说普通话了,指着我的本子,“都‘有迹象’了!”

在我们学校,“有倾向”和“有迹象”是专门指谈恋爱的,这是一位副校长的发明。

原来,我刚才忘了把本子合上,镯子也没有收起来,她都看见了!

“你连他妈都见过了!”她说。

同学们纷纷围过来,把吸血鬼抛到一边。

我慌忙说:“你们不要误会!我是见过他妈,但那个时候我才四岁。”

“那不是更好?‘从娃娃抓起’。”小叶说。

我终于对她说出了那句:“你找人咒你!”又道:“我‘脚正不怕鞋子歪’,你们别乱想!”

何欢拿起我的本子看了看,说:“好像真是清白的。”

月眉则对着镯子两眼放光,“好漂亮啊!雪姝,要不送给我吧?你也好早点‘交差’。”

真服了她了——秦子玉是说我不要就送人,我还没说我不要呢!

我不太高兴,把两个镯子都踹进口袋里,“不给!好不容易得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戴不了,拿回家孝敬我姑妈。”

我真有这个打算,我妈是不喜欢戴首饰的,但是大姑妈喜欢,她也配得上这对镯子。

“可以算作聘礼。”玉灵仙冷笑。

大家又起哄了。

她这人我是不敢惹的,我说不过她。幸好还有个班长,他说:“马儿,你自己想嫁人也不用拿人家好学生取笑,寡人明天就送你一对更名贵的——纯木工手镯。”

“黑鬼,你是不是想死?”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你活腻了!”玉灵仙抓起一本书扔到了他脑袋上。

这下,大家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他们身上去了。

我在心里对班长说了句:“谢主隆恩。”

但小叶这个“脑残粉”怎能“轻饶”我,硬是缠着我,让我将当年遇到秦子玉他妈的经过详细叙述了一遍。

她也是农村人,还出生在多子女家庭,因重男轻女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只会比我更多。听完后,也许是心里难受,她不再说话了。

我又感谢了一次老天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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