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珍惜

2017-06-16 作者: 纯夏之尘
第96章 珍惜

离开帝江的事,锦歌没有跟任何人商量,直到在一处名为竹村的村寨住下来,她才用通冥宝镜将消息告诉皇昱和北堂胤炎。

对于她这招先斩后奏,皇昱和北堂胤炎都没一点办法,或许离开是件好事吧,就是不能常常见面了,虽有通冥宝镜,但总是隔着一面镜子,始终不如面对面来得亲切。

皇昱本想离宫去竹村找她,但自打被封王后,各种麻烦事都上门来了,一朝入朝,为人处世上,也不能再像从前那样随心所欲,于是只能将行程暂搁。

竹村之所以叫做竹村,顾名思义,就是这里有很多的竹子,走在村落中,到处都能看到成片成片的绿竹,相反,这里很少能看见五彩缤纷的花朵,就算有,也是一场大雨后,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那么一两朵颜色浅淡的小野花。

对于只喜翠竹挺拔不爱红花妖娆的锦歌来说,这里的一切,都让她十分中意,故而承玉提议留在这里时,她立刻赞同。

竹村民风淳朴,比起帝江的尔虞我诈,人心难测,这里的每个人,都是热情而爽朗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有时候会觉得他们说话太直,但这正是他们的魅力所在,因为简单,因为纯净,所以才会像翠竹一样,干净简单,秀挺坚韧。

锦歌和承玉初来乍到,村民们不但没有排斥他们,反而尽心尽力帮助他们,刚开始人生地不熟,几个热心肠的姑娘,还陪着锦歌一起在村里认路,为她介绍村中的风土人情,因为有她们的帮助,她很快就融入了这个村子。

为了报答村民们的热情与友好,锦歌与承玉一起,合力造了些取水器具,使村人们不必费力打水,在家中便可随时用到干净的井水,礼尚往来,村人们渐渐,就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同胞,可以说,这是自打重生后,锦歌过得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一段生活了。

那些帮她熟悉村子的姑娘里,有个名叫阿竹的女孩,似乎与她特别投机,总是跟在她身后,北堂姐姐、承玉哥哥的叫,这样的人,如果放在帝江,她是必然不会理会的,但在这个淳朴的小山村里,阿竹就和她的名字一样,空谷幽芳,纯洁无暇。

阿竹告诉她,她出生时爹娘就去世了,一直是村长婆婆将她抚养长大的,当年村长收养她时,竹村的竹子,一夜之间长满了整个村庄,一眼望去,绿油油的瞧不见边,于是婆婆就给她取名叫做阿竹。

阿竹身世可怜,但她却从未自怨自艾,爽朗的笑容,就像天边的太阳一样明媚,好像不管有什么烦心事,只要看到她纯洁无垢的笑容,那些烦恼就会通通被驱散一样。

这样的姑娘,自然会有很多小伙子爱慕,但阿竹偏偏喜欢村子里最不爱说话,最木讷老实的闰火。很多人都不理解,觉得闰火根本配不上阿竹,阿竹那么好的姑娘,要是跟了他,那简直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阿竹却不理会那些流言蜚语,她说喜欢就是喜欢,哪里有什么配不配,该不该,要是连自己的感情都不能由自己来做决定,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这话锦歌赞同,爱是一种感觉,不该由他人来给予所谓的规则,在她看来,爱情是不分年龄,不分身份高低,甚至可以不分男女和种族的,要是谁告诉她,神和魔也有结合的一天,她一定不会觉得奇怪。

“北堂姐姐,我和闰火要成亲了,你和承玉哥哥一定要来喝我的喜酒啊!”

这日,锦歌正和承玉一起研究,该如何造出一种不需要煤炭柴火,只凭借灵力就可以供人取暖的器具时,一脸欢快的阿竹找上门来,大声宣布道。

锦歌抬头,发现阿竹的身后,还跟着那个敦厚老实,总是一副腼腆模样的小伙子。

成亲?这么快啊,阿竹今年才十六岁吧,锦歌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老姑娘。

“进来坐吧。”她放下手里的活,起身将两人让进了屋子。

世事真是奇妙,活泼开朗的阿竹,竟然会喜欢上寡言少语的闰火,看来什么郎才女貌,金童玉女,其实都是骗人的,与其相信神话,倒不如相信自己的感觉。

“不了,我和闰火哥还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别人呢。”阿竹摆摆手,笑呵呵道。

为了能让更多人与她一起感受喜悦,阿竹这个跳脱的性子,又怎么能忍得住,锦歌索性也不留她,“小心点,别摔着了。”

阿竹一蹦一跳走了出去,像个不安分的小兔子:“没关系,就是摔倒了,还有闰火哥呢……哎呦!”说什么来什么,阿竹还真的摔了一跤,不过就像她自己说的,就算摔倒了,还有她心爱的男子,就在她屁股马上就要与地面来个亲密接触时,那个憨憨的男人,一把将她抱住,两人一起跌在地上,不过阿竹却是跌在了闰火的身上,没有受一点伤。

锦歌连忙跑出去,“你看,我说什么来着?”

阿竹摸了摸鼻尖,羞赧地笑了一下,握住锦歌递来的手,借力起身。

“啊!”刚站起身,她突然捧住心口,惊叫了一声。

“怎么了?”锦歌忙问。

阿竹深吸了几口气,无所谓地摆了摆手:“没事,就是突然觉得心口那里好疼,现在已经好了。”

“心口疼?”锦歌担忧道:“这可不是小事,你还是去找大夫看看,千万别耽搁。”

阿竹不以为然:“没事,北堂姐姐不用担心,我身体一直很好,刚才可能是岔了气,你别担心了。”

这时,那个一直不怎么说话的闰火开口了;“阿竹,还是听北堂姑娘的,去罗爷爷那里看看吧。”

阿竹撅起了嘴,“真的没事嘛。”

“阿竹。”

“好嘛好嘛。”阿竹谁的话都可以不听,但她最听闰火的,这就叫一物降一物吧。

目送两人走远,锦歌这才折身回房,“他们要成亲了呀……”口气无限感慨。

桌旁,承玉一边摆弄手里的部件,一边笑道:“怎么?锦歌难道恨嫁了?”

脸一红,她啐道:“呸呸呸,你才恨嫁了呢!”

承玉笑得越发厉害了:“锦歌,你可是很少会脸红,该不会真的被我说中了吧。”

脸红?她有脸红吗?抬手摸了摸脸颊,确实有点烧,“那个……是这房间太热了!”为了证明的确太热,她走到窗边,打开窗户,让初秋的凉风,在烧热的脸上拂过。

“好了,不笑你了,快过来,有一处地方我不知该用什么材料,你来给个意见。”

锦歌转过身去:“我看看。”

承玉将手里的部件递给她:“锦歌,你现在可觉得快乐?”

看着手里的部件,这段时日,她一直在和承玉研究各种铸造器具,他们颠覆了以往的传统,铸造不再仅限于那些满含戾气的杀人兵器,而是可以用来帮助人们的日常用具,远离了城市的喧嚣,远离了功利名望的诱惑,简单纯粹的生活,原来才是最圆满的。

“承玉,真的很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现在怕是还沉浸在悲伤中不可自拔呢。”

他目光轻柔,落在她摆弄部件的纤纤十指上:“锦歌不必如此,若非你心境开阔,我就是说破嘴皮子,你也未必会听我的。”

“但就算如此,也需要有一个人来当指路灯啊。”她眨眨眼,不知何时起,也学会了阿竹的小女儿情态,“承玉,你就是我的指路灯。”

这话绝非奉承,就算她摆出的是一副天真姿态,但眼里却盛了满满诚挚。

承玉抬手,轻轻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你知道,好听的话对我来说,没有任何作用。”

她捂着额头:“人人都喜欢听好话,难道偏你与众不同。”

“我不是与众不同,我是喜欢听真话。”

“我说的话再真不过了,你难道以为我在奉承你?”

“你奉承的还少吗?”承玉挑起一边眉毛,美人就是美人,做什么动作什么表情,都一派风流玉色,浑然天成。

她咧嘴一笑:“都说了不是奉承,是真心实意地赞美。”这话她说来,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每次有事情搞不定了,她都会说一大堆好话来奉承承玉,大概那句适当依靠他人真的说到她心坎里去了,又或许,这个世上,她唯一相信,唯一愿意依靠的,仅有承玉。

她喜欢看他妥协时那无奈又宠溺的样子,他其实比北堂胤炎更像哥哥,她的缺点,她的小错误,他都能一一包容。

“对了,阿竹要成亲了,我该送什么礼物给她才好呢?”她抓抓头发,很久都没有烦恼过了,对这种手足无措的感觉,竟有种久违的感觉。

“想那么多做什么?给钱就好。”承玉给出建议。

“给钱?”锦歌头一回不赞同他的建议:“这多俗气啊!”

“俗气未尝不好,你想破头送的礼物,阿竹姑娘未必能用得上,倒不如直接送上钱财,实惠又省心。”

话说的不错,但总觉得,送一样自己精心挑选的礼物,会比直接送钱更有意义。

她来回在房里踱着步子,冥思苦想:“送什么好呢?是送首饰?送衣裳?送珠宝?不行不行,都太俗了!唉……”她仰着脸,以手支颐,窗外景色真美,要是能将这美丽的景色封存起来该有多好。

“我知道了!”脑中灵光一现,她猛地喊出声来。

早就习惯了她的一惊一乍,承玉淡淡问:“想出什么来了?”

她一脸兴奋地跑到他面前:“你有没有过可惜一副美景不能永久留下而心存遗憾的时候?”

承玉微微蹙起眉头:“留下美景?”

“对啊,就像你的浣莲居,那个地方我可喜欢了,可惜不能搬来这里后,就不能****欣赏看,假如,有这么一件法宝,可以将世间所有美丽的景色,都封存在其中,想看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看,这多好啊。”

第一次听闻这种留存美景的想法,承玉也不由得惊叹:“若是真有这么厉害的法宝,那我就算历经千辛,也要找到这样的宝物,毕竟世事无常,物是人非亦是常有之事,要是能用这样的法宝,将自己怀念的人事,都封存起来,哪怕时过进迁,还是可以重温曾经的美好。”

原来承玉也有这样的心思,有不愿失去不愿忘记的情怀,他的这番话,对她来说无疑是一种深深的鼓励,假如她真的可以造出这样的法宝,那就算以后他们分开了,永不再见,此时此刻的这份美好,也仍会保存下来,当他们都白发苍苍时,看到曾经相聚的时光,看到曾经的自己,不知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我决定了,我要造一件可以封存美景和记忆的法宝!”她掰着手指头:“离婚礼只有十六天,时间很紧啊,我要抓紧才是。”说着,一头扎进自己的屋子,开始埋头苦究。

看着毛毛躁躁的她,承玉笑着摇了摇头。

东洲有一种石头,外面一圈是蓝色的,里面却是透明的,轻轻一晃,好似有清水在其中流动。这种石头不多见,但在竹村外的一处寒潭下,锦歌找到了两枚。

石头如鸽子蛋般大小,表面有不规则的棱角,日光照耀下,蓝色会变浅,而里面透明的部分,颜色会加深。

以前她也不知道这石头能拿来做什么,因为样子好看,质地独特,常被用来制作首饰,偶然的一次,她在一对耳坠上,感觉到了这种石头的独特灵力,运用神识深入探究后发现,石头中央透明的部分,竟然有着强大的灵性,像人类一样,可拥有记忆,当时只是感到惊诧罢了,没想到一个未成精的石头,竟然也能像活物一样去记忆,当她决定打造一件可封存回忆的法宝时,立马就想到了这种石头。

最近老天似乎特别眷顾她,她根本没想过能找到这种石头,谁料竹村不远处,就有这种石头。

石头数量很少,大概是某些鸟类带过来的,想要大批铸造,必须要找到盛产这种石头的地方,不过锦歌也没打算多做,如果成功,其中一个送给阿竹,另一个便送给承玉。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数夜的不眠不休,她终于成功铸造出了能够存放记忆的法器。

因为石头本身就有着不俗的观赏价值,她只在其中融入了几样材料,巩固灵力,随后在石头边缘打了个孔,用红绳串起来,做成挂坠,这样的话,法器不但能做封存记忆之用,还能当饰品供人观赏,一举两得。

起名向来不是她的长处,第一把为北堂胤炎打造的宝剑,还是少昊……不,是奕铉给起的名字,法器打造好后,她想了整整一天都没想出个恰当又好听的名字,直到她晚上做了个梦。

梦境很平凡,是奕铉还是少昊时,他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梦醒之后,诸多感慨不提,她只想到两个字,那就是回梦。

回魂入梦。

人都是矛盾的,一方面说要前看,不要留恋过去,但一方面,却又放不下曾经,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回忆故人往事。但不是任何事,都能被清晰铭记,总有在时间洪流中,被自己不经意遗忘的往事,待想要回忆时,却只剩下一片空白。

如果记忆可以封存,那么不管好的,坏的,只要想重现曾经,愿望就能实现。但曾经毕竟是曾经,就算能重现,也无法改变,这岂不就如一场梦,你能看得见,却无法操控,所以,起回梦这个名字,是再恰当不过了。

两颗回梦中的一颗,锦歌在铸造完成后,就送给了承玉,另一颗,在阿竹成亲当天,亲手交到她手里。

身着一身大红嫁衣的阿竹,看起来是那么美艳动人,她看着锦盒中水蓝色的挂坠,又欢喜又好奇:“真的可以把自己想留下记忆的都放在里面吗?”

“是啊,你可以试试。”

“怎么试怎么试?”

锦歌笑道,“等明天再试吧,因为第一次使用,必须要将鲜血滴在石头上,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不宜见血。”

“我本来还想,把今天的幸福存在回梦中呢,这样以后我老了,也能拿出来看,不过既然北堂姐姐这么说,那我就明天再试吧。”阿竹看上去有些沮丧。

锦歌将她拉过来,按在椅子上,一边为她梳头一边道:“傻姑娘,今天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这样的时刻,哪里需要用回梦来帮你铭记,你应该用你的心,来记住这最美好的一幕。”

阿竹看着铜镜中的自己,重重点头:“嗯,姐姐说的没错,我要把今天自己的样子,还有闰火哥的样子,全部记在心里。”

真好,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共结连理,相携到老。虽然不想承认,但锦歌是真的有些羡慕和嫉妒阿竹了。

“姐姐,你也要幸福啊。”正要为阿竹盖上喜帕,她忽然说了一句。

锦歌拿喜帕的手顿了顿:“什么?”

“我能看得出来,承玉哥哥其实很喜欢姐姐的,你们那么般配,简直就是天生的一对。”她握住锦歌的手:“别的我不懂,我只知道,对自己好的人,一定要珍惜,因为你错过了他,以后就再也遇不到了。我希望,这个秋天过去前,我能喝到你和承玉哥哥的喜酒,这样的话,我就真的真的很幸福了。”

珍惜……对自己好的人?

心里的某一块,像被狠狠揪了一下,又酸又涩,顿时心烦意乱起来,说不上来的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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